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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案开审 律师建议学校“瘦身”

2015年04月24日 1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4月24日电(王艳龙)24日,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开审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案。该校校长李岚、副校长杨霖、体育教师李鹏程被指控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2014年9月26日,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午休场所发生学生踩踏事故,造成6人窒息死亡、3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随后,明通小学校长李岚、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副校长杨霖、体育教师李鹏程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于2014年9月29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刑事拘留。经盘龙区检察院批准,同年11月3日,三人被盘龙分局执行逮捕。后经盘龙分局补充侦查后,于今年2月再次移送盘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称,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每个宿舍不能超过6人,但午休楼最多的一间竟然住了58名学生,远远超过国家标准。楼梯口宽度仅为1.13米,仅够两人通过,短时间内让500多人通过,现实的危险显而易见。因此,午休楼已经违反了国家规定,被告人李岚、杨霖作为校园安全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对午休楼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是二人的不作为,导致了事故发生。作为海绵垫的保管人和使用者,李鹏程对该教学设施负有安全使用和保管职责,但其没有按规定处理,而是随意放在午休楼通道里,也没有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三被告,依法应追责。

  李岚证词称,她到任之前,该楼就成了部分教师/子女/亲朋好友孩子的午休宿舍,这让其他的学生家长不满。在众多家长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强烈要求下,为了达到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给孩子提供一个午休的环境,也为了实现公平,学校在征得区教育局及基建科的同意后,在2003年将该2单元的2-6楼调整为学生宿舍,1楼作为体育器材室,7楼仍是教师宿舍,以便对需要午休的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李岚表示,学校有500多名学生在校中餐、午休。楼道里的海绵垫是跳高垫,平时这个垫子应该放在宿舍1楼的体育器材室。

  杨霖亦表示,该楼改成午休楼是有学生家长提出,“如果可以在学校睡午觉,可能会对低年级的学生身体有益”。事故发生时,他和学校其他老师进行了积极的施救。

  李鹏程称,垫子是每天下午课后田径队跳高训练使用,训练完后就将垫子抬到宿舍楼的楼道里保管,将其放在楼道确实有安全隐患存在,但每天他都会检查垫子是否要倒下。

  被告在庭上表示忏悔,并向遇难者家属等道歉。代理律师为被告作了从轻处理,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辩护认为,事故发生必须有人承担责任,但审判应该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制效果的统一,判决要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明天,真正的教育。

  庭审结束后,法庭选择择日宣判。当日死者家属及新闻媒体等旁听了案件审理。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认为,发生此次事故肯定得有人担责,但应该注意平衡,处罚过重将会导致保守教育。同时,现下的大额班、超大学校问题应该给予足够重视,“一个校长分管四个校区,怎么管得过来”,学校过大就得扩编招收新人,新人经验不足,容易导致问题发生。此外,国家对教育投入过少,明通小学这样的知名学校均还有C级危房,可见投入不足。如果按照国家标准提供午休场所,昆明基本没有合格学校,应予重视。

  他建议,学校应该按照国家规范“瘦身”,加强制度设计以充分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利益,加大经费投入,给予放权使直接负责人说了算。“当然,安全无小事,每个人都应该做好安全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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