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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依法行政 北京举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培训

2015年04月26日 16: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4月26日电 (曹蕾)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为促进官民换位思考,让为官的体会到百姓为什么对政府工作不满意,让法院从第三方的角度监督政府执法,督促政府部门在未来执法的过程中依法行政,北京市西城区组织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化委等25个行政执法数量较多、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近日走进法院,进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专题培训。

  自实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之后,今年,北京市西城区提高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在依法行政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对有行政诉讼案件而机关负责人未出庭的行政机关,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培训现场,西城法院行政庭庭长就庭审程序、庭审要点及庭审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做了重点讲解。

  西城区法制办主任李程介绍说:“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将于5月1日施行,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此次培训选择在法庭进行,是为了让行政首长们熟悉法庭环境,了解行政诉讼庭审程序,适应出庭应诉常态化的新形势。”

  李程说:“在其位谋其政,培训是为了官民能换位思考,让为官的体会到百姓为什么对政府工作不满意,让法院从第三方的角度监督政府执法的合理性,督促各委办局在未来执法的过程中依法行政。”

  李程介绍,西城区从2013年开始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办法。迄今两年多,有些行政首长从未走进过法院的大门,对庭审程序不了解,这次培训通过播放庭审录像、讲解庭审程序等诸多形式,全方位让行政首长充分了解这一过程,以便提高自身的依法履职能力,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另一方面,老百姓很大一部分诉求都和情绪有关,“民告官”却见不着官的情况让百姓心里觉得不公平,在法庭上见到相关部门一把手,把心里的诉求说一说,甚至能带来“息诉罢访”的效果。

  近年来,“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逐渐增多。仅北京市西城区,2013年审结509件,2014年审结579件。为推行依法行政,2013年2月,西城区政府颁布施行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每年至少代理1起行政应诉案件,特别是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或人民法院建议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出庭的案件,必须由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出庭应诉。

  2013年3月,一位居民因不服西城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将区政府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城区区长出庭应诉。该案是西城区政府第一起因房屋征收决定被诉的案件,也是第一起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之后,政府副区长和区政府办、法制办、房管局、审计局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陆续出庭应诉。

  为提速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活动当天还发布了2015年西城区人民政府与西城区人民法院落实框架协议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相关举措:今年,以委、办、局为主体的第一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年度诉讼案件数量超过5起的行政机关,副职也应出庭应诉;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诉讼,除区领导适时出庭应诉外,无特殊原因,无副处级以上领导出庭应诉的,区政府将不再签署授权委托书。

  此外,西城法院将逐件案件发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并对行政首长是否出庭、庭审表现进行评价,定期通报区政府。与此同时,区政府提高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在依法行政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对有行政诉讼案件而部门负责人未出庭的行政机关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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