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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产子抛婴下楼致死 犯故意杀人罪获刑

2015年05月12日 10:3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22岁的李某未婚怀孕,将孩子从6楼的窗户抛下致其死亡。11日,记者获悉,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去年3月31日凌晨约1时,22岁的河南女子李某在广州一小区603房的厕所内产下足月女婴,因害怕被姐姐及同事知情,她用垃圾袋将女婴包好,从厕所的窗户抛出,致使婴儿坠落2楼阳台死亡。

  据李某姐姐回忆,2013年8月份开始,她发现妹妹李某的肚子大起来,当时李某说是肚子胀气,她也没有太多猜疑。

  庭审中,李某对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声称在2013年5月,她通过手机微信认识了一名男性网友,见了3次面,那人的姓名她不知道,只知道是个南方人。最后一次见面,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李某很后悔,就把该男子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号删掉了。所以李某发现自己怀孕后无法联系上该男子,又狠不下心做流产手术,就想把孩子生下来,走一步算一步。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上,鉴于因网络交友不慎而怀孕,后在宿舍厕所马桶内产下女婴,因担心他人知晓,慌乱中将女婴从窗户抛出并因此导致其死亡,其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也小,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李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她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对其宣告缓刑。(记者章程)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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