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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能源局原局长陈勇受审 被控受贿12次共905万

2015年05月19日 13:49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

  镜鉴

  18日,省能源局原局长陈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先后受贿12笔共计905万余元。

  检察机关长达近10页的起诉书显示,陈勇从2002年担任省发改委调研员到升任省能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一些能源相关的企业在项目审批等方面提供便利收受贿赂,其中包括5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后获得的500多万元。

  能源局拥有诸多行政许可权限,如审批、核准、审核上报能源固定资产项目、能源对外重大投资项目等。2005年起,逢年过节都会有人拎着现金到陈勇的办公室,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陈勇在2009年当上省能源局副局长后,前来送钱的人越来越多,金额也越来越大。2011年8月起,徐州一家物资公司希望进入省电力系统供应商名单并承接项目,先后6次送了132万元给陈勇。除了办公室,陈勇收钱的地点还遍布省内知名酒店。

  12笔受贿指控中,数额最大的一笔,来自上市企业华润电力。起诉书称,2003年该企业一名负责人送给陈勇50万股股票期权。所谓期权,就是无论何时、无论华润股票当天的价格多少,陈勇都可以2.8元每股的价格买入,并自由交易获利。公诉人称,50万股股票期权并未直接纳入陈勇名下,而是由他的一个远方亲戚代为持股,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分27次、以每股10—20元不等的价格行权,并最终获利541万余元。 (顾 敏)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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