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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官庄河死鱼事件 5人被追责1人停职

2015年05月19日 21:51 来源:大众网  参与互动()

  山东省环保厅今天上午通报了环境监察总队4月份对重点案件的查处情况。在对青岛胶州市官庄河死鱼事件的核查中,5名有关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1人被停职检查。

  今年3月15日,青岛胶州市官庄河发生鱼类大量死亡事件,被质疑是企业排污所致,各级环保部门随后介入调查。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20-22日,省环境监察总队对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青岛胶州市洋河崖村官庄河死鱼事件的查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其中,对华东督查中心发现的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胶州市环保局已下达《胶州市环保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不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罚款20万元;2、对该公司拒绝执法检查,罚款1万元;3、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按照《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栽量权基准》,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核算量,罚款4214元。违法转移危险废物涉嫌环境犯罪的行为,已移交公安部门。

  同时,胶州市政府已对此次事件中5名有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衍文、九龙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孙贤红、九龙街道办事处农办负责人李曰华、胶州市环保局监察二中队中队长张召臻诫勉谈话,取消2015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给予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新区管委会建设部负责人宋挺停职检查,取消2015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记者 樊思思)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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