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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稀释奶饿死3月婴儿 赖儿不吸收法官斥违天背道

2012年10月30日 09: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母稀释奶饿死3月婴儿赖儿不吸收法官斥违天背道
    被告苏淑仪(图)得闻被重囚,神情一贯泰然自若,被囚车押走时则低头。她坚持幼子之死与他吸收营养出现问题有关,被法官指斥“抵赖”,推诿责任。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幼婴被饿死,母恶果自受。育有5子女的少妇,以稀奶喂育初生儿,小生命存活3月便饿死。她早前被裁定疏忽照顾儿童罪成,仍归咎已故婴儿不吸收营养。法官直斥少妇明知亲儿瘦弱却不求医,责任极重,强调“绝对不容违天背道行为”,重判6年监禁。

  女被告闻判一脸从容

  女被告苏某(32岁)闻判后依旧一脸从容,未见激动,心理报告透露被告依然故我,重复以“无出世纸”、“医药费贵”等说法,解释何故未带瘦弱儿子求医,更归咎“阿仔不吸收”,否认没有喂育充足奶水予儿子。报告指被告重犯风险高,被告的5岁亲女及3岁亲儿现交保良局托管,暂委法官建议社署考虑日后应否把一对姐弟交回被告照顾。

  法官又形容事件属“极为残忍的忽略案件”,事主遗照可见“肋骨突出,令人震惊”。事主出生时体重正常,经过3个月几乎无增磅,骨瘦如柴脂肪尽失,饥饿致死,“瘦弱必定出现多时,被告却不理会”,直言任何旁观者都不会坐视不理,“起怜悯之心,施加援手,送医院救治”,“稍有人性都不会袖手旁观,被告身为事主母亲,于心何忍”。

  辩方在审讯中透露,被告智商低于常人,昨促请法官判刑时,不应以常人标准考虑被告行为。但法官指被告行为能力正常,曾投身社会,能够自立,成长背景亦正常,只是男女关系复杂,从多方面所见,被告照顾事主“求求其其”。

  精神无异 官难明动机

  法官又称,被告没做产前检查,几乎在家中产子。事主出生后,她多番藉词“无钱”或“爸爸(事主生父陈建伟)无假”等,未为事主领出世纸、接种疫苗及作身体检查,更向家访社工撒谎。法官认为被告“并非疏忽无知,而是明知而不带事主求医”,指被告案发期间精神无异,难明她何以亏待亲儿。彭官又强调,父母管养儿童乃天经地义,法庭要向不负责的父母发出严肃警告,保护无助儿童,并重申社会难忍儿童遭长期疏忽照顾。

  控方指被告去年2月8日至5月5日疏忽照顾事主,被告称按经验,以150毫升水冲开5匙奶粉,较建议的8匙少。事主一直吸食不足,骨瘦如柴,被告却一直没带他求医,又没带他到母婴健康院注射疫苗或检查。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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