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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推“港人港地” 首次引入6招限制两地皮销售

2013年03月20日 14: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两幅设有“港人港地”条款的启德住宅用地,定于下周四(28日)正式招标,港府将首次引入6招限制地皮销售及转让,除列明单位出售后首30年,业主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得以法团或公司名义购买外,更不准发展商租出单位,以免单位长租给非港人,但小业主购入单位转租则不受限制。地产界人士指出,两幅地合共约值42亿元(港币 下同),较“无限制”的私宅地皮市值折让一成。

  地产界估价低“无限制”地皮一成

  政府去年9月宣布将启德发展区第1H区1号及2号住宅地皮纳入“港人港地”。事隔半年,地政总署昨(19日)公布招标细节,包括加入限量及限呎条款,要求两幅地皮合共提供不少于1145个单位。

  首30年业主须港人 可与非港人近亲联名

  特首梁振英去年竞选时提出“港人港地”政策,表示可挑选部分适合中产的住宅地,只限售予港人,新一届发展局选择两幅启德住宅地作试点,列明由批地日期起计的首30年内,两幅地皮的单位均受“港人港地”条款限制。

  香港地政总署表示,地契将订立6大限制条款,限制发展商及转让后每名小业主,只可将单位售给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证的市民,亦不得售予法团或公司。若买家与一名非香港永久居民联名买入单位,两人须为近亲,如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等。不过,若买家离世或离婚,要将单位转让给非港人配偶或近亲,可向地政总署申请宽免。为免单位一旦断供被强制收回,从而有可能售给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政府规定买家若需做按揭,必须向政府指明机构,包括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承做。

  租约不可逾5年 续租次数不限

  香港地政总署并规定发展商完成项目后不得将单位出租,确保发展商将单位推售;小业主则可将单位出租,每份租约不可超过5年,避免有人藉长期租约,不当转让单位给非港人,但续租次数不限。

  测量师学会产业测量组前主席潘永祥表示,两幅地皮受“港人港地”条款所限,相信会影响发展商投标意欲,他们或会采观望态度,预料地皮市价会较同区没受条款限制地皮折让一成。

  业价料呎价不过5000元

  美联测量师行董事林子彬表示,受到条款限制,料会收窄两幅地皮项目落成后的客户群,加上政府未来定期推出土地招标,预料发展商入标不会过分进取,估计两地皮市价合共为42.26亿元,即平均楼面呎价4800元。中原测量师行执行董事张竞达称,市场无“港人港地”成交指标,近期市场气氛沉静,加上受到加息等不明朗因素影响,发展商未必愿出高价做“白老鼠”,估计两地市价为39.61亿,即平均呎价4499元,较之前估计的5000元下跌。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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