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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讲述龚如心赠遗嘱情节 控方指前后矛盾

2013年05月28日 09: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28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控方27日读出开案陈辞后半部分,继续胪列陈振聪伪造遗嘱的种种指控,直言陈宣称获龚如心赠予遗嘱的情节充满矛盾。陈解释2006年遗嘱注有其身份证号码,皆因龚曾在他的身份证留下“爱的印记”故知道号码,又指龚给予他遗嘱后留下附加条件,控方指这些说法均失实。

  控方代表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称,陈供称2006年10月16日应龚指示到华懋总部,取去藏有已签名的2006年遗嘱,以及未签名的草拟本。但笔迹专家指出,遗嘱上龚如心及见证人之一王永祥的签名,皆极可能非出自本人手笔;而遗嘱及草拟本皆有陈的身份证号码,陈解释与龚相爱并有性关系,龚曾在他的身份证贴上红心贴纸,他亦给予龚影印本,故龚知道他的身份证号码,但控方认为陈穿凿附会。

  陈又称获赠遗嘱后应龚要求,回家细阅后妥善保管,才返回华懋与龚商讨。他忆述向龚称“你给我好大麻烦”,龚却响应“这是你的问题”,又指示他接收遗嘱后,要善待龚家和王家中人,并好好管理华懋。

  控方认为上述对话毫不合理,龚亦没提及如何管理,又没有提早委任陈进入董事局,更认为陈懒散,故不可能把地产王国交托给他。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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