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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敏就“墓地案”发声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3年06月20日 21: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澳门6月20日电(记者龙土有)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20日发表声明称,澳门特区终审法院就涉及其本人的“十幅墓地”案件,作出不起诉批示的终局裁决,从而结束了相关事件的司法程序,使事实真相得以澄清。

  陈丽敏在声明中表示,终审法院的裁决,再次彰显了《基本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司法独立的核心价值;再次体现了特区政府严格遵守《基本法》,坚决维护司法独立的基本立场。

  声明称,自2010年8月以来,所谓“十幅墓地”事件扰攘社会近3年之久。虽然廉政公署的相关报告、检察院的调查、以及终审法院的裁判,均表明行政法务司司长在相关事件中并无任何违法行为,更不存在任何法律责任;但遗憾的是仍有个别人士罔顾事实,对陈丽敏作出无理指控。这不仅损害其本人声誉和特区政府的形象,也影响到政府施政。

  陈丽敏坦承,对于“十幅墓地”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或内部规章,的确存在不同的理解和争议,但这只是涉及法律层面而并非政治问题,更谈不上所谓的“政治责任”。

  至于会否反告案件辅助人诬告,陈丽敏称,将交由法律团队研究,她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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