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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劳工须办就业许可证 “入乡随俗”才可维护权益

2013年07月09日 10: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港人林智恆在广州的网络公司工作,至今在广州工作已有10载。他表示,由于内地与香港法律不同,港人要“入乡随俗”,增加对内地法律认知,才避免“中招”。

  早在10年前,林智恆看好内地发展潜力,在暨南大学毕业后就选择在广州工作,现已在广州成家立业。林智恆说,当时在一家网络公司工作,就意识到要办理《就业许可证》,主动与企业沟通,这对自己利益有保障。之后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心理感觉踏实多了。

  “无问题发生时候,大家都可相安无事。但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因没有办理《就业许可证》,得不到内地法律的保障。正所谓是口讲无凭,吃亏是自己。”他说。

  今年34岁的林智恆患有糖尿病,每月花费约500元(人民币 下同)。因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得到保障。目前,不仅可以享受社保、医保,还可享受商业医保。除每月慢性病有150元的补助之外,还可享受商业医保的优惠,减少生活压力。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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