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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拟订“道歉法” 为所犯的错误向民众道歉

2013年07月24日 09: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0)

  为应对政府部门出错后“道歉难”的问题,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22日表示,正研究引入“道歉法”,建立政府出错道歉机制。“道歉法”机制下,政府应为所犯的错误向民众道歉,同时也不必担心道歉会为日后带来法律责任,因为政府道歉的内容不能作为法庭证供。

  申诉专员黎年表示,政府部门为错误道歉,可以降低市民投诉的机会,同时能有效的平息纷争。他建议香港参考其他普通法国家和地区,订立“道歉法”,同时在法例中规定不会将道歉内容作为法庭证供,使政府部门在道歉后,不用担心日后担负额外的法律责任。(记者李永宁)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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