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震远作担保借款4000万 贷款人入禀香港高院追讨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消息,香港前行政会议成员张震远和其名下一间公司,被人入禀高等法院追讨4000万元(港币 下同)未偿还贷款。
根据入禀状,首被告是张震远全资拥有的公司新效控股,即是商品交易所的控股公司,次被告是身为贷款担保人的张震远,原诉人梁志汉是一间上市公司的董事。
入禀指,首被告在今年一、二月向其借款,合共4000万元,之后到4月再签订延长贷款协议,现在要求对方偿还贷款连利息,如果首被告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次被告张震远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张震远过去担任市建局主席,曾作出利益申报,显示他是新效控股的执行董事,新效控股过去持有香港商品交易所56%股权,而张震远则全资拥有新效控股。
商交所5月宣布,由于资不抵债,决定向证监会交回牌照,公司及后卷入假文件案,他其后辞去行会成员及市建局主席等公职。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