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撤回《旧区重整法律制度》
2013年08月20日 14:3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据澳门媒体报道,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8月15日发出公告,特区政府撤回《旧区重整法律制度》草案。
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解释,《旧区重整法律制度》草案于2006年已启动起草工作,2011年交立法会讨论。随着近年社会经济环境快速发展,客观环境及社会诉求与当初草拟法案时已有变化,尤其是《城市规划法》、《文化遗产保护法》、《土地法》已获立法会细则性通过,拟通过的《旧区重整法律制度》响应的课题,部分在这3部相关法律中已作了规范。
基于上述因素,政府经过详细分析与考虑,主动发函要求撤回《旧区重整法律制度》法案,重新审视及进行草拟工作,使法案内容与时俱进。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