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新条例实施后 港府接获逾500个案
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于7月19日生效,海关、消委会及通讯事务管理局3个机构至今共接到539宗有关不良营销手法的个案,以及2621个在相关议题的查询,其中海关所接相关查询及投诉最多。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苏锦梁指有关部门会跟进。
苏锦梁说,新修订条例目的是创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保障殷商及杜绝不良营商手法保障消费者。他指修订后条例不只适用于货品的标签和广告说明,亦涵盖商户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认为新修例大大扩展了法例涵盖面。他又希望消费者认清不良手法,政府会加强教育及宣传。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