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年轻人获配青年宿舍 需放弃公屋轮候资格
中新网9月4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为协助青年人安居,香港特区政府与非政府机构以先导形式推出2个青年宿舍项目,房屋委员会资助房屋小组昨(3日)通过青年宿舍计划安排,申请者可同时轮候公屋及青年宿舍,但当有关人士成功在青年宿舍上楼后,需放弃公屋轮候资格,但仍可申请购买资助房屋。
政府年初“扑槌”资助东华三院及香港青年协会,在上环荷李活道及大埔墟宝乡街兴建青年宿舍,共提供270个宿位,以市值租金6折出租予18至30岁单身香港永久居民用,首次租期至少2年,总租期不超过5年。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昨天开会,讨论青年宿舍计划的具体安排。
据悉,委员普遍认为青年宿舍属资助房屋,认同当局建议,青年宿舍租户一旦获配单位,便不可继续轮候公屋,但可容许他们购买居屋等资助房屋,以鼓励他们向上流动。资助房屋小组主席黄远辉昨日在会后表示,大部分成员都欢迎有关安排,认为更合理公平,不会构成双重福利。
多名委员在会前已表明立场,叶国谦认为,公屋和青年宿舍都是获资助的项目,如果申请人获配宿位,将编配公屋的机会留给其他人更为合理;蔡涯棉相信,安排不会减低青年宿舍计划的吸引力,因为公屋和青年宿舍的申请人,需要和要求不同。两人都认为,为鼓励年轻人向上流动,即使获编青年宿位,仍有资格申请购买居屋。
不过,另一委员文裕明则认为获编配青年宿舍人士不能轮候公屋的安排,只是将青年对公屋的需求延后,未能根本解决问题,而现时有机制将不合资格的公屋申请人筛走,政府不应一刀切取消其公屋轮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