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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框架性意见》签署

2013年11月20日 17: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11月20日电 (记者 索有为)《粤澳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框架性意见》20日在广州签署,这将有利于提高两地跨境网上服务贸易的安全性,使粤澳两地服务贸易更加便利化。

  据了解,2011年,《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粤澳合作框架协议》都提出粤澳两地开展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应用的工作要求。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澳门邮政局、澳门电信管理局于2012年成立了“粤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工作组”,共同研究完成了框架性意见,对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程序、行为以及经批准的电子签名认证机构开展证书互认试点的效力进行了明确。

  官方称,目前粤澳两地经贸往来频繁,两地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粤澳电子签名证书的互认和应用,将有利于提高两地跨境网上服务贸易的安全性,使粤澳两地服务贸易更加便利化。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出席签署仪式并致辞。

  刘志庚在致辞中表示,粤澳两地框架性意见的签署,只是完成国家交代任务的第一步,广东省将按照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和《粤澳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框架性意见》,与澳门通力合作,在两地法律法规框架下,共同研究制订适用于两地的电子签名互认政策措施,促进应用发展,开拓两地跨境网上服务贸易、跨境网上政府服务的新领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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