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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局长:建筑遗产保护应与利用有机结合

2013年11月30日 08:2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2013年国际文物保育研讨会29日在香港大学开幕,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致辞时表示,中国在建筑遗产保护上仍存在不够与不当的问题,解决时要遵循保护与利用有机结合、突出建筑遗产公益属性及尊重多样性等原则。

  励小捷介绍说,内地的建筑类文物总计40余万处,时代上溯汉唐,下及近现代,保护任务十分艰巨,利用空间十分巨大,而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是在国家加快实施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的,面临着如何兼顾建筑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需要等新问题。

  他表示,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一方面积极为文物保护加大财政投入,2013年中央下达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达144亿元人民币,是10年前的40倍;另一方面则通过不同级别的立法,对建筑遗产进行分级分类的保护。

  但他也坦承,在建筑遗产的保护上仍存在着不够与不当两方面问题——“不够”主要指对建筑遗产利用和投入不足,对遗产内涵研究不够和利用形式单一、缺少创意等问题;“不当”主要指过度开发利用,缺乏对利用单位的反哺机制,以及存在明显的趋利倾向等问题。

  励小捷说,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建筑遗产的利用应遵循三个原则:保护与利用有机结合,在建筑遗产保护规划立项时,要统筹考虑利用的需求,在制订保护方案时要同时制订利用方案;要以人为本,突出建筑遗产的公益属性,支持鼓励当地民众参与保护与利用的过程,实现文物利用的成果由社会共享,反对仅为私人或某个群体服务的倾向;尊重多样性,对不同年代和类型的文物建筑,要分别确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方案,不能搞“一刀切”。

  他同时表示,香港在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平衡上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的推行,有效兼顾了公众利益、私人财产和财政负担的关系,对内地的文物保护和利用有积极借鉴意义。

  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主题为“文物保育的最新动向:全球视野及本地展望”,由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和香港大学建筑学系建筑文物保护课程合办。(记者牛琪)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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