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遭女友狂掴男子 涉嫌辱骂踢打记者被免于起诉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14巴港女”(香港一名女子当街打跪地男友14耳光,被人拍下片段在网上流传)事件男主角,较早时陪同女友到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后,涉嫌在庭外袭击《南华早报》女摄影记者被捕,律政司审视证据后决定不作起诉。
涉嫌刑毁及袭击被捕男子赵×明(23岁);报称遇袭受伤,及相机损毁《南华早报》女摄影记者姓谢。
香港律政司发言人18日回应称,作出检控前必须考虑(1)是否有充分证据,支持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及(2)检控是否合乎公众利益二项因素;但今次案件并不符合第1项检控准则。
律政司曾经以正常及慢镜,重复审视2段传媒拍摄所得片段,未有发现证据支持涉案男子,将女摄记推倒施袭。律政司亦查阅所有证人供词,再与片段比对,发现证人供词和片段内容矛盾,对定罪机会产生负面作用。
发言人重申,律政司尊重及致力依法捍卫新闻自由,保障市民(包括记者)安全受法律保护。虽然案件涉及女摄影记者,但律政司必须一视同仁,以处理其他刑事投诉同一准则处理本案。
本案遇袭女事主,今年初在上水火车站采访水货活动时,曾被水货客掌掴受伤;2名涉案男子已被判普通袭击罪成。发言人补充,每宗案件须就本身具体案情处理。
“14巴港女”事件始于今年10月4日,女子郑欣娜(20岁)与男友赵×明(23岁),在九龙城码头附近争执。郑姓女子怀疑男友与另一女子偷情,连掴男友14次耳光。赵不敢反抗跪地痛哭求饶,警方接报拘捕郑女。“八卦”路人将案发经过拍摄上载网上,闹剧变成国际新闻,吸引美国《时代》杂志网站及英国《每日邮报》报道。
至10月24日,郑姓女子由男友陪同法院应讯,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自签1000元(港元 下同)、守行为1年,兼付300元堂费。但2人不满大批传媒追访,粗言秽语破口大骂。姓赵男友于庭外与记者发生推撞,混乱中姓谢女摄影记者,报称被人推倒及踢伤,姓赵男友涉案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