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南沙医疗教育逐步对接港澳 港人拟享受同等福利

2013年12月26日 1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26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将“区域合作”单列一章,提出要创新与港澳及国际合作机制,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香港人才在南沙工作拟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福利,医疗、教育等方面逐步对接港澳。

  《条例》明确对在南沙工作的人才,南沙管理机构应当在创新创业、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教育、住房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补贴、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并探索建立特殊人才居住证制度,保障他们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的福利。

  同时,南沙新区将推进与港澳地区的健康医疗服务合作,引入港澳一流医疗机构和先进管理模式;并建立与港澳医疗机构沟通机制,推进互认检验检查结果,使港澳居民享受更便利的转诊等医疗服务。支持粤港澳及国际知名高校在南沙合作培养人才,建设国际教育合作实验区,探索创新国际教育合作模式。

  可当涉港民商事案陪审员

  在与港澳的法律服务合作方面,该条例作出一系列新规定。南沙涉港澳、国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依法约定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可依法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案件,可依法约定选择内地、港澳或国外的仲裁机构对案件进行仲裁。香港、澳门居民中年满23岁的中国公民可经依法任命,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南沙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审理。

  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分析说,目前港人难以在内地投考公务员,也难以成为内地媒体主播或记者,而南沙能让港人享有与内地人士相同待遇。港人在南沙若能参保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险,也可成为同等福利的脚注。“至于港人可当陪审员,这是一项突破。”(记者方俊明、官文清)

【编辑:丁文蕾】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