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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鞋王”三姨太不服上诉 力争两物业权益

2014年01月17日 11: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鞋王”邓剑群与前“三奶”李姿霆情变后,李姿霆被追讨4个物业,结果被裁定须偿还其中两个物业的权益。李姿霆不服上诉,指该两个物业分别为邓剑群送赠的礼物,以及供她炒卖图利,拒绝把全部权益完全奉还。案件押后裁决。

  早前裁定须偿还两物业

  李姿霆16日带幼女到庭听审,离开时一改以往“合作”态度,表示不方便出镜,又戴上口罩直奔私家车离开。她原审时被判须归还于2005年以210万元(港元 下同)出售港湾豪庭物业,扣除佣金等所剩款项,把半岛豪庭物业转至邓剑群名下。代表李姿霆的大律师表示,港湾豪庭乃邓剑群赠送予李姿霆的物业,李应获得所有售楼权益。

  至于半岛豪庭,李姿霆一方指乃邓剑群出资购买给她用作炒卖,虽然物业已转回邓名下,李亦应该“有得分”,建议法庭以某一时间的市价计算,把部分款项判给李姿霆。上诉庭坦言难以决定采用哪一时间的市价估值。代表邓剑群的一方则强调,邓剑群并非赠送物业给李姿霆,邓现时控制物业,李不应享有任何利益。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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