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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消委会:赴港购物首选“优”“正”商家

2014年01月28日 15:07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受重视的传统节日,也是人们购物、旅游和聚会频繁的时段。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今天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春节消费注意事项。如在香港购年货,应首选带有“优”和“正”等标志的商家。

  春运期间,要从正规途径购票,不要轻信黄牛党;旅行箱需要上锁,纸箱、编织袋要打包,托运行李内不夹带现金、珠宝、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锂电池等易燃易爆物品。

  在网上购买年货,尽量不要在不熟悉或者没有网站详细资料的网站购物,选择在信誉度高且有红盾工商标志或ICP经营标志的正规经营网站或商家购买商品;价值不菲的商品,尽可能选择有实体店的网站购买。

  到港澳购年货,在香港应首选带有“优”和“正”等标志的商家、在澳门应首选“诚信店”;在采用刷卡方式付款时,要仔细核对划款金额后再确认签名。

  在外出度假旅游时,消费者要防止低价陷阱,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索取发票;外出无论使用何种交通工具,都要关注是否具备营运资质,不要入住没有经营执照、没有安全保障的旅馆。

  农历新春假期,商家普遍会收取相比平时要高的费用,同时人手紧张,春节餐饮服务质量会有所降低。消费者在消费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价目或服务后再进行消费。如结账时有收取不在价目表内的费用可将价目表及收据发票作为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记者 李明)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热线:

  020-85592315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热线:

  00852-29292222

  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热线:

  00853-89887321

  各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热线:12315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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