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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鞋王“二奶”告杂志诽谤案和解 获赔20万港币

2014年02月18日 10: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被指是“鞋王”邓剑群“二奶”的刘贝茜,不满《忽然1周》2009年报道港男黄长发与“鞋王”“三奶”李姿霆的姐弟恋时,形容她不贞洁及不检点,于是入禀控告周刊及其总编辑赵伟坚诽谤,案件17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达成和解,刘接受对方赔偿20万元港币,并计划将款项捐予慈善机构。

  亲自到庭的刘贝茜认为赔偿金额合理,亦对事件和解感到满意,因为可以平反及还她一个公道,又可以做善事。刘的代表大律师昨在庭上公开宣读,指2009年5月8日出版的《忽然1周》,一篇题为《鞋王懵然不知三奶Karen:二奶都有偷食》的报道,对刘作出诽谤及不真实的陈述,意思是指刘不贞洁、不检点、有秘密男友、欺骗鞋王及包养男友,对刘的个人品格及声誉造成严重损害,亦令刘受公众憎恨、鄙视及讥讽。刘现接受周刊及总编辑赔偿20万元,令其声誉获得平反,对方并需支付她的讼费。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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