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港府强调微调不代表放松楼市调控

2014年05月14日 09:1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13日宣布,为照顾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居需要,在顾及措施的政策理念、立法原意和不影响措施效力的大前提下,特区政府拟对楼市调控措施作出两方面的调整。

  根据《201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的建议,双倍从价印花税将适用于所有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交易。然而,为贯彻体现优先照顾香港永久性居民置居需要的政策方针,《条例草案》建议向香港永久性居民所购买的住宅物业提供豁免,如在购入新置物业的6个月内签立买卖协议以出售其在香港原有唯一的住宅物业,便可受惠于为“先买后卖”的换楼人士而设的退回税款机制,即获退回反映新旧税率差额的从价印花税税款。

  陈家强当日表示,特区政府拟对《条例草案》作出两项调整:一是将“6个月”的换楼期限由《条例草案》现时建议的购入新置物业的买卖协议的日期起计,延后至由购入新置物业的售卖转易契的日期起计。二是对豁免住宅物业连车位的双倍从价印花税安排做出调整,在考虑秉承现时为住宅物业提供豁免的精神,连带照顾以一份文书购买住宅物业连车位的人士的需要,豁免当中车位的双倍从价印花税。

  陈家强表示,两项调整方案属于技术性的调整方案,是为了照顾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居需要,亦紧扣一向的政策以及维持政策的原意。作出这两项调整并不代表政府在现行的需求管理措施上有任何松懈。

  署理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当日早间出席行政会议前也表示,政府的一贯政策是在不影响真正用家的前提下稳定楼市,政府贯彻这项政策的决心不会动摇。

  据了解,为落实上述两项调整方案,特区政府稍后将提出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编辑:丁文蕾】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