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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棱镜门”在美引发巨大法律争议 民众反应不一

2013年06月18日 11:2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棱镜门”在美引发巨大法律争议民众反应不一

  持续发酵的“棱镜门”事件在美国引发了巨大的法律争议,秘密监视计划是否合法?政府的权限是否过大?美国朝野和民众都在争论不休。奥巴马政府极力为国家安全局的秘密监视行动辩护,但一些国会议员则呼吁立法加强对政府的监管。“棱镜门”事件使奥巴马政府正面临严峻的考验

  监视计划规模宏大 国际社会备受震惊

  29岁的“棱镜门”揭秘者爱德华·斯诺登时下正成为世界舆论的头号主角。这位前美国中央情报局分析师和国家安全局雇员通过英国《卫报》和美国《华盛顿邮报》爆料称,美国从2007年开始实施代号为“棱镜”的秘密电子监听计划,国家安全局从谷歌、脸书、微软、雅虎和苹果等9大互联网公司获取了包括电话通讯和电子邮件在内的大量信息。

  目前藏身中国香港的斯诺登还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在全球范围发起了超过6.1万起网络黑客行动,其中从2009年起针对中国大陆和香港的行动达到数百起。“我们攻击网络主干,如大型网络路由器,以获取数十万电脑的数据,而不用一个一个地去获取。”斯诺登说,“我不知道国家安全局在这些电脑上寻找什么特定信息,但使用技术手段未经授权地侵入民用电脑是违法行为,在道德上也是有问题的。”

  《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指出,为了处理每天获得的海量信息,美国国家安全局迅速扩张。过去10年,从小布什到奥巴马的两任政府给国家安全局投入了数十亿美元,在犹他州的山区修建了一座占地10万平方米的城堡。该局在全美设立了众多窃听站,还建造了一台世界上速度最快的计算机,用于破解截获的电子信息。

  英国《卫报》援引美国国家安全局的一张“全球热度图”显示,仅在今年3月期间,该局就从全球互联网上收集到970亿条数据,其中14%来自伊朗,许多来自巴基斯坦,另有约3%来自美国本土。

  美国规模宏大的秘密监视计划引起世界侧目。俄罗斯总统普京表示,政府的监控行为应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英国则极力撇清,避免留下与美国“同流合污”的印象,其外交大臣黑格说:“我们的部门一向执行并遵守英国法律。即便是在处理来自英国以外的信息也一样。”

  欧盟司法委员雷丁10日致信美国司法部长霍尔德称:“‘棱镜’这类项目以及授权此类项目所依据的法律,可能会给欧盟公民的基本权利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雷丁希望美方对欧盟的有关忧虑做出答复,并表示将根据答复来评估跨大西洋关系。德国总理默克尔也表示说,她将在本周柏林八国集团峰会时向奥巴马总统提出这个议题。

  政府力辩秘密特权 美国民众反应不一

  “9·11”事件之后,美国情报机构获得大量特权。2001年10月,时任小布什政府准许美国家安全局绕开国会授权进行无证窃听,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了《爱国者法案》。2006年和2010年,美国国会两度延长了法案中的核心条款。

  作为美国反恐战略的继承者,奥巴马总统极力维护国家安全局的秘密监视计划。支持者表示,美国自“9·11”以来破获了多达50起恐怖袭击阴谋,本土没有再次遭受重大恐怖袭击,这是奥巴马政府的“反恐成就”,而非侵害公民权利的“丑闻”。

  “我认为我们为保护美国公民采取的举措是正确的。”国家安全局局长亚历山大说,“国家安全局以极度的自豪感,履行保护国家、公民自由和隐私方面的责任。”

  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穆勒13日表示,美国政府将全力缉拿斯诺登,并让其为泄露大量国家高度机密的行为负责。“我们正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让斯诺登对所有泄密行为负责。”穆勒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听证会上说,“他泄露的这些机密,对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安全造成了重大伤害。”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认同美国政府机构的秘密特权。2012年总统大选的独立候选人罗恩·保罗称,秘密监视计划是“蓄意破坏宪法的行为”。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保护公民权利免受“不合理的搜查和获取”。

  著名广播节目主持人林博指出,秘密监视计划是“彻头彻尾的威权主义行径”。“关键的问题是,如此大规模的秘密监视计划有何存在的必要?幕后发生的事情究竟是什么?谁是我们的敌人?”林博发出一连串疑问。

  斯诺登究竟是“英雄”还是“叛徒”,美国民众给出了不同的答案。盖洛普公司对1008个成年人进行的电话调查显示,44%的民众认为斯诺登将“棱镜”计划公诸于众是正确的,42%的人则认为他的这一做法是错误的,另有14%的受访者表示不确定。

  美国两党对“棱镜门”的态度也略有不同。在受访者中,有近一半的共和党及独立人士认为斯诺登做得对,认同这一看法的民主党人士则只占39%。

  皮尤公司近期的一项民调表明,56%的民众认为国家安全局在获得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出于调查恐怖主义的目的而追踪数百万个美国民众电话的做法是“可以接受的”,41%的受访者则认为秘密监视计划是“难以接受的”。

  国会呼吁立法监管 安全隐私如何平衡

  早在2009年,一些美国国会议员就呼吁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标准,以限制《爱国者法案》的适用范围,“棱镜门”事件更推高了这种声浪。一份致美国国会的请愿书要求“终止国家安全局秘密收集证据的行为”,该请愿书由83个团体发起,迄今已获得10万个签名支持。

  来自肯塔基州的共和党参议员兰德·鲍尔则鼓励民众对美国政府的秘密监视计划发起“集体诉讼”。鲍尔受到“茶党”的青睐,是2016年总统大选的竞争者之一。“对电话记录随时被收集和监听,美国民众有理由感到担心。”鲍尔说。目前,已有25万人在鲍尔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网站签名,支持对秘密监视计划发起“违宪”挑战。

  一些国会议员则呼吁推动立法,以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管。11日,来自俄勒冈州的民主党参议员杰夫·默克雷提交了一项议案,要求司法部长明确界定《爱国者法案》和《外国情报监控法案》究竟赋予政府哪些权限。

  “我们当然要通过新的立法,限制或阻止承包商获取和处理高度机密的技术数据。”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范斯坦说。

  来自密歇根州的民主党众议员、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约翰·科尼尔斯也表示:“我希望在接下来的几周,司法委员会的成员能够坐在一起,商讨有效监控‘棱镜’等计划的法案。”

  然而,上述立法倡议也遇到不少阻力。反对者认为,联邦调查局局长穆勒已作证指出,“棱镜”等监视计划只是获取拨打的电话、时间和通话时长,而无关“通话内容本身”,这就如同信封上的寄信人和收信人等信息可以对第三方公开一样。反对者还援引最高法院1979年对“史密斯诉马里兰州”一案的裁决称,隐私权只适用于通话的具体内容,而不是通话的相关记录。

  尽管奥巴马多次表态,将前总统小布什要求美国民众在法治和安全之间做出选择评论为“荒唐和虚假的”,认为美国民众完全可以坚持自己的宪政和法治的理想和制度,同时也享受安全。然而,分析认为,在对政府秘密特权做出限制和规范之前,民众无法“安全”、“隐私”两者兼得。

  《华盛顿邮报》早在2012年就指出,“9·11”事件后美国造就了一个大权在握、权力基本不受监管的政府,任意的司法制度、无证搜查、秘密证据、秘密法庭、连续监视公民和非常规引渡等10条理由,已让美国不再是“自由之邦”。美国民众唯一能够期望的是,“政府明智地使用这些权力”。(驻华盛顿记者 邹强)

【编辑:孔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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