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及东南亚地区11国代表在京探讨国际人道法
27日上午,来自东亚及东南亚地区的11个国家的40余名政府机构代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官员及专家学者在北京举行地区会议,共同探讨实施国际人道法的前沿问题。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代表们将交流各国执行第31届国际红十字红新月大会的最新成果,并探讨国内法在武装冲突及其他暴力情势下医疗救护的保障作用以及各国实施国际人道法面临的挑战等议题。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主任蒂埃里·梅拉在会上表示:“在当今世界我们不能漠视千百万人无家可归的生活,不能漠视不断增加的冲突和战争,在战争中和战后受到伤害的脆弱的人们有权得到保护和帮助。如何促进对国际人道法的尊重,国家负有主要责任,在过去20年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不断召集各国代表,重申他们的承诺,希望各国能够更多的分享经验,进一步采取共同的行动。”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赵白鸽在会上说,本次地区会议由中国执行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合办,是中国首次举办此类会议,正值红十字运动诞生150周年之际,意义尤为深远。
赵白鸽说,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通过多方面工作积极推动国际人道法在各领域的传播。“当今世界更加需要人道主义精神,人道事业要争取更多的支持和资源,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动员和参与,更广泛地促进国际人道法的传播与实践。”
国际人道法是指出于人道原因,而设法将武装冲突所带来的影响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一系列规则的总称。它保护没有参与或不再参与敌对行动的人,并对作战的手段和方法加以限制。国际人道法主体包含于1949年的4个《日内瓦公约》中,迄今为止,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已同意接受其约束。中国是1949年《日内瓦公约》及其1977年两个《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记者朱青 王学涛胡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