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联合早报:中国经济适用房不能因噎废食

2013年11月18日 11: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住建部拟提速全国公租房并轨 取消经济适用房  来源:广西卫视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18日刊载《经济适用房不能因噎废食》一文,文章指出,作为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重要一环,经济适用房不能因噎废食。

  文章摘编如下:

  公共住房保障是公共服务提供的关键领域之一,作为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重要一环,经济适用房不能因噎废食。目前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并非出于政策本身,而是由于政策执行乏力和监督不足导致的。抛弃经济适用房,等于“把孩子连同洗澡水一起倒掉”。

  作为商品房的重要补充,经济适用房由政府补贴建设,并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出售,为解决多数市民住房需求提供了条件。随着近些年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火爆,房价一度高不可攀,人们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更是水涨船高。

  与经济适用房相比,标准化建设并灵活出租的公租房,为中国一大批“候鸟式”的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了基本居所。但是,在中国城市化日益加快的进程中,公租房无益于公共住房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中国许多城市“腾笼换鸟”,大规模的产业转移使劳动力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大。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城市可能建设了太多的公租房而空置,另一些城市则没有做好准备而面临住房短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新加坡就兴建了过多住房,以至于政府不得不花费接下来的许多年消化,造成大量空置成本和维护费用,纳税人不得不为此买单。

  不像新加坡组屋出租中普遍见到的房主与房客同在一个屋檐下,中国城市多数是整套住房出租,这些务工人员无形中被区隔,他们很难培养城市主人意识并真正融入城市。

  城市住房改革需要双管齐下,将经济适用房抛弃等于自废武功。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敢于一刀切,将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住房政策特别需要留有一定的空间和灵活性,尤其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更是如此。即便是组屋发展卓越的新加坡,也留有约10%的住房供租住,确保租住与拥有两个机制同时发挥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双轨制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住房选择,也有助于政策的灵活调整与市场因应。

  “有恒产者有恒心。”新加坡的经验是“居者有其屋”而不是“居者租其房”。居民只有拥有住房,才会敝帚自珍,爱惜和投资住房。否则,单纯依靠廉租房,极有可能诱发中国城市居住格局的贫民窟化。更为重要的是,住房保值增值作用明显,可以成为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实现“以房养老”。

  当前经济适用房的改革需要回归其政策本位,即真正实现“经济”和“适用”,使人们负担得起,同时达到保值增值的长期投资功能。

  对于首次购房者,政府应设立严格的准入门槛,出台合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使其能够买得起住房。经济适用房不能距离市中心太远,应该发展以卫星城镇为主的高密度住房体系,使人们能够就近满足工作、生活和休闲等需求。经济适用房不能好大喜功,应以多元化或多户型为导向,方便居民选购和升级换房。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机制,经济适用房可以盘活金融信贷市场,缓和商品房价格波动产生的负面冲击,并能够为熨平市场波动、实现住房的保值增值功能提供基础。

  借鉴新加坡经验,大力发展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住房体系,或许是中国未来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和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出路之一。更为根本的是,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与管理,完全可以成为中国反腐败的重要试验田,为建立一个以公开透明、独立监督和社会参与等为一体的廉政体系提供宝贵启示。(马亮)

【编辑:王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