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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裁定准许拔掉脑死亡孕妇维生仪器引争议

2014年01月26日 13:58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0)

  据香港《文汇报》1月26日报道,美国德州法院24日裁定,当地一名脑死亡孕妇的家属有权为她拔除维持生命的仪器,驳回了医院保住胎儿的要求。但该案件在美国引起了广泛争议,到底胎儿的生存权重要,还是尊重病人家属的意愿重要,民意莫衷一是。法官认为,孕妇在医学上已经死亡,因此不符合州法中须保住病人胎儿的规定。

  据报道,33岁的穆尼奥斯2013年11月26日因凝血昏迷,送院抢救两日后脑死亡。虽然家属希望替当时怀孕14周的穆尼奥斯拔喉,但院方以德州州法中,必须维持孕妇性命的条例为由拒绝。家属不服提起诉讼,最终法官裁定院方须听从家属要求,在27日下午5时前为穆尼奥斯拔除所有维生仪器。

  法官华莱士指出,州法有关条文不适用于穆尼奥斯的个案,因为她在医学上已经死亡,并非“病人”;院方则表示会与律师研究后决定是否上诉。家属一方的证据显示,穆尼奥斯的情况令胎儿发育“明显不正常”,有脑水肿和心脏病。

  报道称,审讯期间,医院律师承认穆尼奥斯的脑部已不能维持身体运作,但“不算死亡”。很多美国法律专家都认为,院方错误解读了条例。(实习编辑:李端阳 审核:谭利娅)

【编辑:叶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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