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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联社:中国旅游法实施后韩旅游商品销售减少

2014年01月28日 1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首尔市政府28日消息,2013年中国实施新《旅游法》后,当年10-12月北京、上海和天津19家旅行社销售的韩国旅游商品共计195个,与同年8-9月的483个相比减少了49%。

  报道指出,中国政府为了避免游客购买低价海外旅游商品而蒙受损失,从2013年10月开始实施新《旅游法》,限制旅行社强制购物。此前,中国旅行社从韩国“指定购物厂商”获取手续费并销售低价韩国旅游商品,而《旅游法》实施后部分韩国旅游商品并不合算,因此停止销售。而其他韩国旅游商品价格则纷纷上升,来韩中国游客有可能会逐渐减少。

  据首尔市政府的统计,新《旅游法》实施之后,韩国旅游商品的行程安排发生了变化。具体来看,旅游景点占比从47.2%提高到62.4%,购物占比从32.8%减少到17.7%。尤其是,访问人参专卖店的比例从之前的88%骤降到3%。

  韩国旅游商品价格有所上涨,四天三夜的旅游商品价格从3834元上涨到4105元,五天四夜和六天五夜的旅游商品分别上涨18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010元)和24万韩元(约合1345元)。中国游客人数也出现了变化,去年1-9月中国游客人数平均增加59.1%,但《旅游法》实施后的10-12月仅增加31.8%。

  中国人对韩国旅游商品的满意度(5分满分)从4.02分提高到4.29分,“有意向别人推荐”从4.07分提高到4.31分,有关满意度调查的5项指标均有所上升。

【编辑:蒲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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