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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现世合法的5大最残忍酷刑:石刑鞭刑在列

2014年03月12日 15:03 来源:环球网 参与互动(0)

  要以为只有古代文明才存在令人瞠目结舌的酷刑,现代文明社会同样存在。澳大利亚新闻网“news.com.au”3月6日搜集了一些受法律保护的酷刑,它们并不仅仅用于战争年代,而是现代法律体系下的一些正规条例。

  挖眼割耳:在伊朗,如果你企图用迷幻药迷晕女孩,你将会被挖掉双眼,割下耳朵和鼻子。

  石刑:在沙特阿拉伯、苏丹、伊朗、也门、尼日利亚和索马里的一些地方,对于通奸和同性恋的罪行,这些国家采取用石块投掷并将其活埋的酷刑,它受伊斯兰教法的保护。索马里一名13岁的女孩就曾被50个男子投掷石子活埋,旁边有约1000人围观。不过,女孩死去之后才真相大白:她曾被三名男子轮奸,在她试图报警失败后,被残忍地活埋。

  截肢:这种酷刑主要存在于索马里,适用于偷窃罪。该国4名男子因偷窃手机和手枪而被砍掉了右手和左腿;叙利亚一名男子因偷窃罪被砍掉一只手,并自称要净化自己所造的罪孽。

  活烧:这种酷刑主要存在于新几内亚的巴布亚岛,适用于使用巫术蛊惑人的罪行。2013年2月,一位年轻母亲被活活烧死在人来人往的市场。她被人控诉对11岁的男孩施了巫术并使其致死。

  鞭刑:这种刑罚主要存在于新加坡等国家。受刑者需脱去衣服,经医生检查身体合格后方可受刑。每一鞭都会十分惨烈,每鞭间隔10至15秒。流血的量与流鼻血的时候差不多,伤口在1个月后可痊愈,伤疤十分狰狞。(实习编译:陈曦敏慧 审稿:朱盈库)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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