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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中央纪委:官员必须公开财产 以遏制腐败行为

2014年05月22日 03:1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据《老挝发展报》20日消息,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纪委主任、国家反腐办主任本通·吉马尼在关于贯彻财产公示制度的宣讲会上表示,老挝政府审计部门决定将严格公务员入职或任职前财产公示制度,以遏制腐败行为。

  老挝党中央纪委副主任西奈表示,各类财产价值2000万基普(约合1.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都必须上报,包括土地、房产、车辆、机械以及各类贵重物品等。需公示财产和收入的目标人群包括高层领导干部,管理层干部,党组织、国有企业、合资企业的干部,尉级以上的军官和警察,以及从事经济工作的干部等,都必须上报自身、配偶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债务和收入。

  ■ 老挝反腐之路

  重点整治“土地”腐败

  2012年,时任老挝国家监察署长兼反贪局长本通·吉马尼指出,要及时处理土地转让中的官员腐败案件,并告知公众。

  立法反腐长期作战

  2005年,老挝国会通过《反腐败法》。

  新京报记者 韩旭阳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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