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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行政规制基本法 大力改革行政制度

2014年08月19日 10: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9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总统朴槿惠19日上午在青瓦台主持召开国务会议,会议通过了《行政规制基本法》修订案,修订案将于本周内提交至国会。修订案引进了管制成本总量限额制和负面管制方式等,对现有的行政法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首先,根据修订案中管制成本总量限额制的规定,在新设、加强管制时,应废除或放宽与该成本相应的原有管制。管制成本总量限额制将适用于包括议员立法在内的所有行政管制。另外,修订案规定,新设行政规则时必须经过预先行政预告,还需与法制处进行商讨。修订案还引进了负面(Negative)管制方式,即原则上允许某种制度或政策,通过管制来禁止例外的情况。

  有关设立“管制改革申闻鼓”的内容也被写入此次修订案之中。“管制改革申闻鼓”是一个管理所有政府部门的信访以及企业、国民提案的网站。修订案规定,相关管制的管理部门对“申闻鼓”上提议的内容需在14天内以负责人的名义作出回答,表明是否接受,并于3个月内告知提议人有关部门对此项提议的商议结果。

  另外,修订案还规定,对进军新事业领域的企业,韩国政府需迅速回答其是否属于管制适用对象,并根据情况向其提供特殊优惠。该内容效仿了日本的“灰色地带消除制度”等,适用对象为企业和普通国民。韩国地方政府将每年向中央政府的管制改革委员会提交管制改革现况报告,政府部门对其他部门所管理的管制提出意见,对相互有联系的管制实施综合管理。

  韩国于1998年制定《行政规制基本法》,截至目前仅对部分内容修订过三次。通过此次修订案,37个条款中有16个条款被改动,有13个条款为新增条款。

【编辑: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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