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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做出二审判决 令日企赔偿二战韩籍女劳工

2015年06月25日 09: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日媒报道,对于二战末期在日本三菱重工的名古屋市军需工厂等地被强迫劳动的前“朝鲜女子勤劳挺身队”韩国籍女性及遗属等5人,在韩国起诉该公司索赔一案,韩国光州高等法院本月24日维持了原告胜诉的一审判决,要求三菱重工支付赔偿款。

  据报道,在韩国的高等法院审理的战后索赔案中,这是第三起日企被判赔案。光州高等法院否定了1965年《日韩请求权协定》中规定的韩国人个人索赔权失效这一日韩两国政府见解,判断索赔权存在。

  日媒指出,日韩两国政府以22日迎来的邦交正常化50周年为契机开始努力修复两国关系。但是,除了慰安妇问题以外,韩国司法方面存在着不少认为许多原挺身队队员和原劳工的索赔问题未解决的声音。单通过政府间谈判解决历史问题日益困难。

  该院审判长洪东基认定,原挺身队队员被欺骗说“能学习”而在恶劣环境下被迫劳动,判定三菱重工方面的行为是“趁日本政府对朝鲜半岛非法殖民统治之机进行的反人道主义行为”,表示《日韩请求权协定》中并没有对因此引发的个人索赔权如何处理做出规定。

  判决算给每位原挺身队员的赔偿款为1亿(约合人民币56万元)至1.5亿韩元,命令被告支付原告5人共计约5.62亿韩元。

  据悉,原告梁锦德(84岁)等人此前也在日本起诉,但当地法院认为索赔权失效,因此败诉。不过,2007年名古屋市高等法院认定,被告负有承担“强征劳工、强迫劳动和未付工资”等非法行为的责任。

  鉴于韩国最高法院2012年认定在《日韩请求权协定》中原劳工的索赔权没有失效,因此梁锦德等人在韩国起诉。

【编辑: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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