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官方将限制人防工程使用 不可用于散租住人
2012年02月23日 15:2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民防局:人防工程不得散租
(北京)市民防局昨日表示,今后人防工程将严格按照规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用于散租住人。目前,市民防局正在制定《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使用规划”),该规划有望年内出台。
市民防局工程管理处处长周响平表示,此次市民防局制定“使用规划”主要依据为“新152号令”(北京市政府新修订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人防工程在建设之初都有使用规划,但使用者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常常改变其使用用途。“使用规划”出台后,将用于指导人防工程按规划使用。规划时是作为车库的,平时只能用做车库,规划是物资储备库,就必须按照储备库来用,如果使用中改变其规划用途用来给住户租用,就是违规违法使用。
据了解,“新152号令”中明确提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总体规划”,并且“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符合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规划,并依法申请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记者兰洁)
【编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