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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委出台意见特别扶持残疾人文化

2012年04月09日 19: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 张希敏)记者9日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中宣部、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国家11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将残疾人文化工作全面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调在为残疾人提供均等文化服务的同时,广泛开展个性化服务,残疾人群体在文化创业等方面将享受到特别扶持。

  意见指出,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中国残疾人文化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成功举办了北京残奥会,在上海世博会设立残疾人主题馆——生命阳光馆,建成融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中国盲文图书馆,持续举办了五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作为“爱与美的使者”,在国家人权保障事业和对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每年开展的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使全国400多万残疾人参与其中;全国1000个社区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为残疾人群众送文化入家门。

  意见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将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主体,以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为补充,以基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以残疾人文化、体育工程项目为载体,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的基本文化需求;同时,将进一步制定特殊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文化产品的研发和供给,促进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发展;通过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残疾人文化创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将把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其中,给予特别指导和支持,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国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也将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包括提供无障碍服务、建立盲人阅览室、增加残疾人文体活动内容、扶持开播“手语栏目”、扶持残疾人创作的文艺作品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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