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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建言治理网络谣言:法律向网上公害亮剑

2012年04月11日 08:18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互联网传播领域的毒瘤,其破坏力远远超出虚拟社会,危害巨大。近日,公安机关重拳打击这种网上公害,让广大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净化网络环境的决心和魄力。各界人士积极建言铲除网络谣言,除了需要网民自律外,法律要敢于“亮剑”,应尽快织密互联网的法律保护之网。

  当前,互联网发展已进入无边界、扁平化的网络社会阶段,正由单纯技术平台变得更具社会交往、传播等公共领域色彩。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邓娟认为,对网络进行必要的管理和规范化引导,是一种迫切的必然。作为基层网络管理部门负责人,江西省鹰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洪瑜君表示,互联网不是凌驾于现实之上的“空中楼阁”,而是现实世界的延伸,本质是现实的、面向公众的、直接对社会产生影响的。要像管理现实世界一样加强互联网管理,使其不成为谣言滋生、传播的温床。

  网络世界不是法治盲区。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针对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净化网络信息、加强网络管理。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介绍,美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将互联网“与真实世界一样进行管控”;在日本,制造网络谣言的人,可能被判处3年监禁和30万至50万日元罚款,而且警务部门有权要求通信商为其保持60天的通信记录,以便调查谣言来源;新加坡有专门的媒体发展管理局,负责查处网络谣言,严重造谣者会面临诽谤罪的起诉。

  从根本上解决网络谣言问题必须通过法治。黑龙江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郑亚楠教授认为,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生活在现实中的网络使用者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在红网董事长舒斌看来,打击网络谣言,维护互联网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是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大事。这不仅需要网络媒体的自律、网民的自警自省,更需要规范健全的法律法规。新浪博客网民“重庆刘洋律师”分析说,网络谣言滋生,源于法律制度滞后。与我国互联网迅猛发展、网民数量快速增加相比,法律、政策及管理并没有相应跟上。比如,我国法律对何为散布虚假信息、何为虚假信息,尚没有明确规定。这不仅不利于互联网管理,而且不利于网民把握网上发表言论的尺度。

  构筑互联网空间的法律保护之网,广大网友积极建言献策。凤凰网网民“nuodong168”说,网络谣言是“社会毒品”。打击网络谣言,首先要靠广大网民守法自律,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其次,要靠网站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给谣言提供传播渠道;最后,更要靠依法管理,尽快制定治理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对网络谣言的行为性质、责任认定、危害赔偿以及管理的主体、程序、监督等做出明确规定。依法追究造谣者责任,鼓励和帮助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做到鞭挞“制毒者”、警示“贩毒者”、警醒“中毒者”。人民网网民“巍巍焉山”认为,要强化对互联网的监管,对活跃度较大、浏览量较高的网站、社区要定期检查,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热线等形式,鼓励媒体、网民参与监督;对造谣者和违反法律规定的网站依法查处,绝不纵容姑息,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营造积极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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