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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国约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近24万个 威胁人口1359万(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4月12日 2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划分地灾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有的放矢防治地灾

  《规划》对全国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地质灾害区进行了高、中、低易发区的划分。其中,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川东渝南鄂西湘西山地、青藏高原东缘、云贵高原、秦巴山地、黄土高原、汾渭盆地周缘、东南丘陵山地、天山、燕山等地区。高易发区面积112.7万平方公里,中易发区面积377万平方公里。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和珠江三角洲。高易发区面积16.1万平方公里,中易发区面积28.4万平方公里。

  同时,《规划》还在全国划分出18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总面积128.8万平方公里,包括长江三峡库区、汶川、玉树、川南滇北、鄂西湘西、湘中南、云贵高原、滇西横断山、 桂北桂西、浙闽赣丘陵山地、陕北晋西、黄土高原西南、陇南陕南秦巴山地、新疆伊犁、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地区的各种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目标明确,“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地灾防治各环节

  《规划》提出的基本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完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调查任务,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初步建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在地质灾害防治区基本建成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解决防灾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显著增强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同等致灾强度下因灾伤亡人数明显减少,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降低,地质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显著减轻,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到2020年,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明显减少。“十有县”建设基本覆盖山地丘陵地区的所有县(市、区),汶川地震灾区、三峡库区不出现重大群死群伤地质灾害事件。

  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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