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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光明日报:倡导网络主权极其重要 树网络关防观念(2)

2012年04月28日 09:43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二、构建网络主权体系

  由于国际互联网的运行存在着受制于美国的先天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网络主权的落地,但我国并不能因此而忽视网络主权。现阶段,我国应首先在法理层面积极主张网络主权的存在,然后在操作层面大力推动网络主权的完善,以逐步在网域空间构建可行的国家主权体系,切实维护我国在网域空间的利益。

  1.界定网络管辖事权范围

  网络管辖权是国家对本国网络系统的最高管理权。一般来说,网络管辖权的确定与网络疆界的界定密切相关。而一国的网络疆界在技术上可以定义为“网络设备端口的集合,这些设备位于本国领土中,且端口直接联接到其他国家的网络设备之上”。由此,管住了通往他国网络的网络设备端口,就相当于管住了网络疆界,也就是强化了国家的网络管辖权。事实上我国已在行使网络管辖权,但仍缺乏相应的法理依据。有了关于网络疆界的清晰界定,有助于自主决定网络管理机制。

  界定网络管辖事权的范围应该以如下技术定位为基础:“网络事权范围受物理设备所在地的约束,这些物理设备构成了网络基础设施,并用于提供网络与信息服务”。由此,网络与信息系统的物理设备是否放在中国领地上,成为了是否属于中国管辖的判断依据,这也是目前我国对互联网管理的一个默认基础。

  2.构建中立的网络基础设施

  中立的网络基础设施是网络主权得以实现和维护的重要保障,它要求一国的互联网无论在资源上还是在应用技术上都不受制于其他国家或组织。当前,制约世界各国确定网络独立权的共性问题是根域名解析体制的不合理。基于此,中国可通过呼吁国际社会共同质疑和解决这一问题作为建立网络独立权的重要出发点,支持将根域名解析体系交由一个由各国认可的中立国际组织来管理,明确各国对该管理权的运作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事实上,国际电联(ITU)一直在进行获取根域名解析服务管辖权的努力,只是各国对这方面的要求缺乏迫切性罢了。因此,国家应积极推动互联网根域名解析服务管理权转移到国际电联的进程,由此可以解决网络独立权的存在障碍问题。

  3.构建解决网络重大冲突的国际仲裁组织

  构建解决网络重大冲突的国际仲裁组织,能够使各国的网络以平等的方式实现互联互通,改变少数国家拥有占绝对优势的网络资源并利用这种优势制造网络权力不平等的局面。中国应积极促成由类似世贸组织的国际组织来扮演监督及仲裁角色,保障在网络资源分配不均情况下的网络平等权。同时,中国宜利用网络大国地位和网络发展的巨大潜力,争取更多网络话语权,推动相关国家组织发挥作用。

  4.构建防卫网络安全的军事机制

  在国家网域空间遭到侵犯时有权进行自我保护,必须构建不依赖于他国的防卫体系和军事机制。美国声称“当本国网络受到攻击时不排除使用传统军事打击选项”,因此,防卫网络安全意味着互联网也成为军事领域的一个争夺战场,而不仅仅是辅助传统领域进行军事争夺的一种信息化手段。一方面,要通过建设“网络边防”保卫“网络领地”,以阻隔来自境外的攻击。另一方面,要明确军队在保卫国家网络基础设施与重要信息系统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明确在出现军事冲突时如何保卫或接管这些系统。

  三、倡导网络主权,树立网络关防观念

  海有海防,陆有边防,空有空防,网络当然也应该有网防,这是事关国家安危的大事。倡导网络主权,既有利于在国际社会争取更大范围的支持,形成制约国际网络霸权的公正力量。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对广大网民的引导和教育,从我做起,树立网络关防观念,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安全。(汪重纶)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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