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农业部部署水产养殖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工作

2012年07月31日 2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农业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主汛期切实做好水产养殖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保障水产养殖生产全年稳定。

  7月下旬以来,中国北方部分地区遭遇强暴雨袭击,长江干流发生三峡水库建库以来最大洪峰,第8号台风“韦森特”在我国东南沿海登陆。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对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影响,水产养殖生产受灾较重。

  目前各地正值水产养殖生产关键时期,局部地区突发性极端天气事件增多,防御难度不断加大,将对渔业生产造成显著不利影响。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具体为:

  ——要加强气象、水利、海洋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报,科学分析对水产养殖生产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突发气候事件处置能力。

  ——要加强对灾害发生、危害、损失等情况的监测,及时搜集、核实、整理和反映灾害情况,及时研究重大灾情应对措施,适时启动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要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及时向我部和地方政府报告有关信息,为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提供决策依据,争取各级救灾和恢复生产资金和政策支持。

  减灾重在预防。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水产养殖生产实际,部署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河堤沟渠、水库堤坝、防潮岸堤等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水产养殖灾害隐患。要指导养殖者对河流、水库及近海等自然水体中布设的网箱等养殖设施进行加固,在外围设置漂浮物防拦装置,对可能出现洪水险情地区的养殖设施或鱼苗进行转移,防止溢洪逃鱼;开展养殖池塘、堤坝、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的维修检查,加盖池塘网盖或围栏设施,防止淹塘崩坝,在地势较低洼地区养殖设施四周开挖排水沟渠,保持进排水畅通;开展增氧、投饲、排水设备维护保养,配备应急供电机组,准备防灾物资,及时监测水体水质,防止泛塘。要指导有条件的水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设置避难塘,配备高密度暂养所需增氧设备,妥善保存亲本和苗种。

  通知还对灾后复产和疫病防治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灾情实际,科学制定灾后复产工作方案,加强技术指导,适时成立技术服务组,主动做好灾后复产技术帮扶工作。要组织加强对大宗养殖品种常规性、多发性疫病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病害预警预报信息,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要加强水产养殖病害用药指导,帮助渔民科学防病治病,合理使用渔药,避免使用禁用药品。要加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防止病害跨地区传播。要做好死鱼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水体污染和疫病传播,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编辑:马学玲】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