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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甬祥: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 依宪执政依宪治国

2012年10月13日 16: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 张蔚然)“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宪法实施法治论坛”13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会上表示,要一如既往地遵守宪法,依宪执政,依宪治国,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倡导宪法思维、加强宪法研究、保障宪法实施。

  中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30年来,中国先后四次对宪法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

  路甬祥表示,以宪法为核心和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法治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但这一体系的形成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既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围绕实现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等不断健全各项法律制度,也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更加注重保障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更加注重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说,30年来,尊重宪法开始成为国家生活的基本价值观,但总体上看,宪法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陈冀平表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要使全社会尤其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要建立和不断完善宪法实施的保障制度。在完善宪法实施制度的过程中,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这一制度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保障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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