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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简政放权再提速 三年内建成行政最透明先行区

2012年12月06日 12: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12月6日电 (记者 索有为)广东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提出,到2015年,广东将力争成为中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

  据了解,2012年以来,广东全面启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广东省政府分别于7月和9月公布了第一、二批调整审批事项目录,共对383项审批事项作出调整。

  8月底,国务院批复同意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并于日前正式发文批准在广东区域内停止实施66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意下放3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层级。

  《方案》称,到2015年,广东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40%以上,办结时限总体缩短一半左右;实现各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以上,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达80%以上。

  该《方案》凸显出广东省政府简政放权的力度,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能够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解决的事项,取消政府管制;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被实践证明无效的审批,依法先行先试予以停止。

  《方案》用“一律取消”的措辞,全面废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年审、监制、认定、审定等管理措施,以及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和以强制备案、事前备案等名义实施行政审批。

  《方案》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要规范收费标准,审批机关应当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未按规定公示的,申请人有权拒绝缴费。

  引人关注之处还有,《方案》明确全面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在全省29个县(市、区)已完成大部门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在全省推广深圳、顺德等地试点经验。2013年全面完成县级大部门制改革,并探索推进市级大部门制改革。

  与《方案》同时公布的《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将在2013年1月1日施行。办法要求行政审批的实施、监督和公开等应当以广东省各级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应当纳入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下称《目录》)为依据,未纳入《目录》的不得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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