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山西庞家会居委会选举调查:僵局背后的明争暗斗(2)

2012年12月25日 17:20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庞家会:“居委会选举”,还是“村委会选举”?

  虽然在2002年就有了城市化的符号——“居委会”与“居民”,但庞家会人还是习惯于“村”与“村民”这样乡土化的称谓。2011年之前,庞家会的领导班子也一直按照村委会选举办法产生,并实行村民自治。

  对于庞家会此次换届选举采用居委会选举的办法进行,部分代表认为,这是为了许建安参选身份的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称《村委会组织法》)与《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虽然都没有对公职人员参选作出规定,但山西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处长张丽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山西省的要求是公职人员不能参加村委会选举。”

  那么,公职人员能否参加居委会选举?“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下称《居委会组织法》)没有规定,但中办2010年发的27号文作了一些细化。”张丽霞认为,《居委会组织法》已非常滞后,急需尽早修订实施。

  记者查阅了中办2010年27号文,即《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等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

  按照上述规定,公职人员许建安可以参加居委会选举。

  至此,则庞家会部分代表的另一个质疑就成了问题的关键:庞家会的此次换届选举,到底应该按照居委会还是村委会的选举办法进行?

  2011年10月,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村委会虽然名称已改为社区居委会,但尚未进行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仍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换届选举。

  庞家会的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完成了吗?

  在宁乡镇人民政府的一份文件中,记者看到如下表述:庞家会等六村委已经于2002年12月30日经县政府【中政函(2002)27号】文件批复同意整体改建为庞家会等六居委,当时及时进行了清产核资、农转非等工作……

  但是,2002年时担任庞家会村委会主任的刘建国断然否定了上述内容。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彼时只对账务进行了整理,并未搞集体经济的改制,居委会的公章也是去年12月31日才开始启用的。

  “改革的本意是核实‘三资’(资产、资源、资金),主要资产就是土地,2002年就很清楚了,去年10月又重新核实了一次。”姚文郁表示。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层面并未出台关于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细则的正式文件。

  山西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室主任郭卫东认为:“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应该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谁负责、谁审核、谁监督,形成方案后要张榜公布,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然后再上报。”郭卫东将“土地国有化”看作是集体经济改革的重点,最终走向应该是从集体经济过渡到股份制经济。土地国有化后,村集体资产打包进市场化的公司,村民成为股东,享有分红权利。当然,有的村集体会把集体资产进行处置,一次性分配到位。

  太原市小店区亲贤社区几年前就完成了“村改居”,社区常务副书记侯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当初,按程序由清产核资小组、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部门联合成立了机构,光清产核资就搞了两年多,房屋等财产都要评估。很繁琐!”

  庞家会是否履行了上述程序?姚文郁没有正面回应记者的问题,只是称:“改制形式多种多样,不能太教条,中阳县13个居委都是这种情况(即核实‘三资’)。”

  2007年,农业部曾下发过《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拟定的改革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必须张榜公布,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通过,报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备案。

  而接受采访的许多庞家会村民都表示未曾听说过“改制”之事,集体土地使用证也没有转为国有土地使用证。

  还要“临时”多久?

  2011年12月31日至今,庞家会居委会临时班子运行已近一年。

  这一年里,庞家会因“权力争斗”而伤痕累累——农民生产生活陷入困境,社会治安混乱不堪,村民自发成立了自卫队;作为距离中钢最近的村,本应就近接入供暖的热源,但因基层政权的近乎瘫痪而难以实现……

  刘建国认为,庞家会村混乱的根本原因就是有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临时班子在主持工作。“任命临时班子那天,我与镇党委书记吵了一架,我是选委会主任,我说任命是违法的。但镇里不听,最后还是强行任命了!”刘建国愤愤道。

  《村民组织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并无此项内容。即便没有具体规定,但张丽霞认为,“从大局角度讲,不管是村委还是居委,既然选不出来,也应该通过做工作来继续选。一直临时代理肯定不合适,我想也不太符合法律精神。”

  吕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科科长李根虎亦表示:“临时机构能否指定,没有具体参照政策,但时间肯定不宜太久。”

  近一年的主政,庞家会居委会临时班子鲜有政绩,却引来“一地鸡毛”。居民代表许雄雄表示,村委会办公场所的几孔窑洞在临时班子的主持下,已夷为平地,而计划新建的“红白理事会”(即对内方便村民婚丧嫁娶宴请、对外营业的饭店)还没有动工。由于强占村委会办公室,上一任村委会的账务一直没有移交,导致七栋移民楼无法入住……

  “‘红白理事会’动不了工是村里有人抬上棺材进行阻拦;撬村委会办公室,是因为原村委会主任联系了很多次都不来移交,都是没办法的事。”采访中,庞家会居委会临时副主任许海兵为许建安叫屈。

  “庞家会不能再乱下去了。”刘建国反复强调。他的建议是,宁乡镇要尽快解散庞家会临时居委会班子,然后按照“山西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重启村民委员会选举。如果由全体村民直选,就不可能出现文中提到的“流选”情况。

  据了解,多年来,我国的居委会一般都在执行代表选举的办法。如今,已有部分省份开始尝试借鉴村委会的选举模式,探索直选,以适应新形势。

  在与庞家会相距不过数百米的宁乡镇政府大楼里,姚文郁也在琢磨新的办法。不久前,他刚刚向县委领导建议,看能否采用全体居民直选的办法产生庞家会居委会班子。(记者 韩文|山西报道)

【编辑:马婷婷】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