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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议国际人权工作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精神

2013年03月01日 03:4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刘振民28日在日内瓦表示,中国建议国际社会在人权工作中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

  刘振民当天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2次会议高级别会议一般性辩论中指出,国际上将人权问题政治化的趋势仍在继续,一些国家借人权问题肆意干涉别国内政,热衷于搞“点名羞辱”和公开施压,基于宗教、肤色、性别和种族的歧视屡见不鲜。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发展权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如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困难重重。

  刘振民认为,要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实现人人享有人权的崇高目标,中国建议各国必须在国际人权工作中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

  第一、坚持平等互信。各国应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人权领域平等相待,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恃强凌弱,不干涉别国内政,不将人权问题政治化,不采取双重标准,使各国能够在相互信任的气氛中共同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

  第二、促进包容互鉴。各国应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道路多样化,尊重各国人民根据本国国情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保障模式,本着开放包容的精神,相互借鉴,共同进步。不同文明、宗教、族群应该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各国应共同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不以任何借口纵容种族歧视和宗教不容忍行为。

  第三、实现合作共赢。各国应通过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妥善处理分歧,共同寻求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有效办法,不公开施压,不挑起对抗。国际社会应根据有关国家要求,向其提供人权技术援助,帮助其加强人权保障能力建设。发达国家应兑现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落实发展权。

  刘振民强调,不久前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强调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中国将全面推进人权事业发展,为全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而不懈奋斗。

  刘振民还说,中国已决定竞选人权理事会2014年至2016年度成员,愿继续与国际社会其他成员一道,为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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