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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尽力保障人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

2013年03月17日 1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月1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网3月1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表示,政府要尽力,并且调动社会的力量,保障人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李克强说,要不断改善民生,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持续地扩大中等收入的群体。

  他指出,如果说政府也是民生政府的话,就要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来编织一张覆盖全民的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其中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养老保险、住房等,努力逐步把短板补上。还要坚守网底不破,通过完善低保、大病救助等制度,兜住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

  李克强强调,这些人如果陷入生存的窘境,很容易冲击社会的道德和心理底线,所以政府要尽力,并且调动社会的力量,保障人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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