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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定价机制15年调整5次 历次调整一览

2013年03月26日 18: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国家发改委今天公布新版成品油定价机制,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资料图。中新社发 骆云飞 摄  

  中新网3月26日电 国家发改委今天公布新版成品油定价机制,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制完善后,成品油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透明度增强,国内油价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

  1998年以前,中国成品油价格一直由国家确定,往往一次调整,长时期内价格不变。随着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重组,油价改革拉开了序幕。从1998年至今,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共经历过5次定价机制的改革。

  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一览:

  1998年 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原油价格自1998年6月1日起执行,成品油价格自1998年6月5日起执行。

  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而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油、 中国石化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

  2000年 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相应调整

  2000年6月份开始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完全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阶段,即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相应调整。

  2001年 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

  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2009年 国际油价连续20天日均涨幅或跌幅超4%考虑调整

  2009年,发改委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这一方案执行了四年多。方案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2013年 调价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取消4%幅度限制

  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缩短成品油调价周期,取消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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