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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机关上报违建 党员干部自查“零违规”

2013年04月18日 12:50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4月15日是衢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市区党员、干部开展违法建设自查整改活动,实施“零违建”报告的最后期限。记者从市“三改一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昨日下午4时,116家应上报市级机关单位中,共有100家单位及其这些单位内党员干部上报了违建自查情况,还有16家机关单位未予上报。

  根据自查上报情况显示,100家市级机关单位中,仅有市教育局上报了两处违法建设,该两处违法建设位于市工程技术学校内,共计450平方米,其余单位均无违法建设;96家单位党员干部个人上报违建数为零,违建面积也为零。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3月7日下发的《衢州市“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规定,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无论有无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都必须认真填写单位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无违法建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签字确认;有违法建设的,必须如实填写违建情况,作出限期自拆承诺。每名党员、干部应对照标准,凡有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包括自己投资兴办的各类企业和单位)都必须进行自查登记,若无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的,实行“零违建”报告,有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应作出自拆违法建设的承诺。

  《方案》中还明确规定,对隐瞒或遗漏不报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查实,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严格按规按纪追究责任。3月4日,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三部门共同下发的《关于严明纪律确保“三改一拆”工作顺利推进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不执行“零违建”报告制,或谎报、瞒报、漏报、拒报违法建设情况,情节较轻的,给予预警约谈;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虽然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违建数为零,但从群众举报投诉和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党员干部违建的数量也不少,我们正在逐一核实,并采取下一步行动。”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三改一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方庆建介绍说。吴江怀 李瞰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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