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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融安规定获5A级旅游景区奖励100万元

2013年05月10日 13:11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出台《融安县“十二”期间加快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称,为进一步加快融安旅游业发展,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参与旅游名城各项建设,打造融安“长安骑楼古镇 融江商帮风情”旅游品牌和休闲基地,提升融安旅游形象,提高融安知名度,县委、县政府结合融安县实际,制定了加快旅游业发展具体奖励办法和实施方案。根据不同单位、企业、旅游景点的建设步伐,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具体奖励方法是:对于申报并获得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景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获得5A级旅游景区奖励100万元,4A级奖励40万元,3A级奖励20万元,奖金用于景区基础实施建设、改造、维护和旅游宣传促销等;为完善服务基地体系,对创星级的宾馆、饭店给予资金奖励扶持建设之外,还给予土地政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为发展乡村旅游业,促农增收,对获得自治区五星级以上的乡村旅游区给予奖金15万元,四星级乡村旅游区奖励10万元,三星级乡村旅游区奖励5万元;鼓励创建富有桔乡特色农家乐,对获评广西五星级农家乐的单位奖励10万元,获评四星级农家乐奖励5万元,获评广西三星级农家乐奖励3万元,奖金用于进行农家乐设施更新维护;同时鼓励兴办特色农家旅馆,凡在县内旅游景区内建有5个以上标准间,且每间面积达20平米的农家旅馆,给予经营农户3万元奖励;对拓展客源市场,引客入融的县内外旅行社,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

  融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的发展,将旅游产业定位为我县第三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引导为主,奖励为辅,通过旅游业的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把融安县建设成“引得来人,留得住人”的旅游强县。(记者王勇 通讯员韦祖祠、范树梅)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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