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任制重在“淘汰机制”
日前,全国多地表示将试行公务员聘任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此前表示,人社部正就公务员聘任制制定相应办法,正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有专家表示,后续聘任制公务员的大范围推行,阻力主要来自于公务员待遇终身制传统过于根深蒂固,预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是发展重点。(5月20日《京华时报》)
公务员聘任制,被视为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亮点之一,打破“铁饭碗”的利器。确实,从理论上讲,聘任制引入竞争与淘汰机制,是一种机制性突破与激活。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聘任制公务员被称为公务员队伍里的“鲶鱼”,公众期望其能发挥“鲶鱼效应”。可是,从各地公务员聘任制试点的成效来看,这条“鲶鱼”对根深蒂固的公务员制度并未形成根本性“威胁”。一方面由于试点的范围有限,“量变”本身就很小,很难发生“质变”;另一方面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很容易在操作过程中“变质”,或者说,“鲶鱼”与一池子里的其他“鱼”很容易和平相处、相安无事,并形成默契。聘任制公务员虽不是“铁饭碗”,但是这个饭碗用其他金属制造,安全性能良好,保险系数很大。
此外,时下一些地方的公务员聘任制,在薪酬上有较大的突破,有的干脆以高薪为“诱饵”,有变相涨酬之嫌。有人担心:警惕制度创新异化为“制度创薪”。公务员聘任制本来就是公务员制度的创新,然而有高薪作保障,打破了“铁饭碗”,却送给了“金饭碗”。如此改革创“薪”,公务员很乐意,不是摸着普通的石头过河,而是一块“宝石”。这显然是一种“制度跑偏”。制度“差之毫厘”,公平“谬以千里”;创新“差之毫厘”,改革“谬以千里”。
要使聘任制公务员真正发挥“鲶鱼效应”,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也就是淘汰机制。目前,退出机制尚是雾里看花,虽然有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公务员将被辞退的规定,但遭遇“执行难”。 打破公务员“铁饭碗”,“打铁”需要制度“硬”。我们在对公务员聘任制寄予一定期待的同时,更期待着《公务员法》配套法规政策的建立,一系列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制度早日形成,一群有活力的“鲶鱼”游进来,搅活公务员终身制这潭水。 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