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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社会评价纳入党风廉政考核

2013年05月28日 10:1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江西省近日决定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把评价权交给群众,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增强群众参与度和结果公信度。

  江西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将利用留置问卷方式和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每年6—7月和10—11月分别对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调查,两次民意调查结果加权平均后以30%的权重纳入考核体系。各设区市、县(市、区)综合、分项评价结果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必要时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有关情况。(记者魏本貌)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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