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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万源市出台十四条铁规 规范公职人员办酒席

2013年05月28日 10:3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万源市出台十四条铁规规范公职人员办酒席

  近日,万源市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宴席的暂行规定》,对党员干部及各类在职人员(含临聘人员)办理宴席进行严格规范和限制。

  该规定分十四条,明文要求全市所有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临聘人员,以及村、社区负责人,除了本人及子女婚宴,配偶、本人和配偶的父母丧事,本人和配偶的父母高龄(70、80、90、100岁及以上)寿宴等三类情况外,一律不得办理其他宴席。办理上述许可宴席时,须实行严格的报批制度。经批准的宴席,要严格控制规模,且不得以电话、短信、请柬等形式通知有公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与;不得分期分批操办和收受单位或个人以公款名义赠送礼品、礼金;严格禁止以本人或家庭成员名义操办其他宴席,也不得协助和出席与他人违规办理宴席。

  对于违规办理宴席的党员干部职工视其情节予以相应处分。为确保这十四条规定落到实处,万源市成立了专项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0818—8602503。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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