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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垃圾费或与水费捆绑计收 稳步推行以重量计费

2013年05月28日 15:0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悦、通讯员岳佳综报道:广东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怎么征收?27日广东省物价局给出了3个方案:将垃圾费跟水费捆绑计费,或是实行定额计费,或者按产生量计费。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将垃圾费跟水费捆绑征收的模式,虽然这一模式在深圳、中山等地已经推广得比较成熟,但部分广州市民昨天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反对,认为这一收费方式会导致垃圾费的大幅增加。

  稳步推行以重量计费方式

  去年8月1日,广州垃圾分类“按袋计量”试点启动。全省范围内,昨天广东省物价局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指导意见》指出,要简化收费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清洁卫生费合并收取,减少费种,防止重复收费,杜绝各类乱收费。同时,要逐步将现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分类简化为居民类、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类等三类。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计费,要遵循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计费简便、易于收取的原则,有计划稳步推行以重量计费方式。

  省物价局表示,广东现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政策于2002年12月出台实施。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垃圾围城困扰城乡居民的生活,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率和收缴率比较低,收费金额还不足于弥补生活垃圾处理所需费用,处理各环节价格管理不够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资金短缺。因此,出台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十分迫切。

  捆绑计费也有上限

  “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计费,即是将垃圾费跟家庭用水相捆绑,这一模式认为家庭用水和所产生的垃圾量有相关系数,用水多的家庭往往产生的垃圾也多。

  据介绍,垃圾费跟水费捆绑的模式,在深圳、中山等地已经推广得比较成熟。羊城晚报记者也查询到,广西钦州今年4月1日也将垃圾费随水费一起征收,1吨的用水征收0.4元的垃圾费。

  在广州,目前户籍人口每家每月是征收10元的清洁卫生费和5元的垃圾处理费,如果将垃圾费跟水费捆绑,这个多用水多交垃圾费的系数是多少?昨天出台的《指导意见》并没有细说。

  但对此模式,昨天不少市民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反对,有人说:“几个人合租了一个套间,每天晚上有10个人冲凉,但没人在家煮饭吃饭,一天也就几个小时在房间,一个月也产生不了5公斤垃圾,但用水量就大了,这样收垃圾费,合理吗?”还有人说:“广州去年涨了水价、电价后,出租屋房东也趁机涨了一把。在很多城中村里,水费高达6-8元/吨,电费则是1.5-2元/度。虽然物价局也出台了相应的限制出租屋水电涨价政策,但如今还是屡禁不止,租客叫苦不迭。如果用水再与垃圾费捆绑,那不是再给了房东一个涨价的理由?不如物价局先管管这些疯狂的涨价先。”

  对此省物价局表示,根据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将垃圾费和水费捆绑计费的,可设定收费上限,超过设定用水量部分不计费。

  低保特困户可减免收费

  另外,实行定额计费的,常住居民以户或人为单位计费,纳入城市暂住人口管理的居民以人为单位计费。对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类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类明确规定按生活垃圾产生量计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试行生活垃圾限量排放、超量加价计价制度。鼓励采取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统一收费和代扣代缴等收取方式,提高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在过渡期,居民类可暂实行不同的计费方式,尽量简化分类。

  《指导意见》还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价格惠民政策,对低保户、特困户及重点抚恤优待对象等困难家庭要实行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制度,努力保证这些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改革而受到影响。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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